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山西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达科技 - 838611.NQ

山西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8-0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anxi Xinda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0-12-22
注册地
山西
所在行业
其他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达科技
股票代码
838611.NQ
上市日期
2016-08-04
大股东
陈玉轩;贾根娣;王兵伟
持股比例
33.33 %
董秘
吴培莉
董秘电话
0359-7467630
所在行业
其他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高连勇、高运佳
律师事务所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山西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408007259055364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山西
成立日期
2000-12-22
法定代表人
陈玉轩
董事长
陈玉轩
企业电话
0359-7467630
企业传真
0359-7467220
邮编
043800
企业邮箱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太风西路14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各类日用玻璃器皿如花瓶、风灯、水具等。。

经营范围:玻璃器皿制造与销售,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省闻喜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地处山西南部私营经济发达的闻喜县。

公司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紧靠纵贯山西南北的大(同)运(城)公路,去往西安、太原、北京等发达城市十分便捷。

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始建于1991年。

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达2500余万元,职工总数1200余人,占地39,000平方米。

多年的经营与发展,使新达玻璃有限公司逐渐成为本地重要的玻璃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天津、上海、陕西、北京等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重要供货基地。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非常突出。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可分为花瓶、风灯、水具及其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6月末较2017年6月末下降17.69%,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于2017年9月份开始筹建32吨全电熔机压生产线,该电熔炉已于2018年7月2日正式投产;另一方面公司正常运行的一盘电熔炉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对于客户的需求进行筛选,将部分毛利率较低的产品压缩,因此导致2018年6月末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2018年6月末、2017年6月末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5.69%、17.40%,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改进生产工艺及筹建机压生产线,逐步从人工吹制向机械化过度,重点培养机压技术人员,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780.26%,主要原因为公司核销闻喜县金晶宏洲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1,505,928.40元,为筹建32吨全电熔炉机压生产线付筹资利息239,441.56元,比去年同期多付96,706.76元,导致净利润大幅度下滑。

报告期内港杂费及代理费、运输费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0.51%、58.62%,主要原因是正在运行的电熔炉到了检修期限导致产能下降,收入下滑,从而导致两项费用下降。

未来公司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生产工艺,筹建一座32吨全电熔机压生产线,已于2018年7月2日投产,目前订单稳定,生产状况良好。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闻喜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经闻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注册号为140823000006034,住所为县城太风西路14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玉轩,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王兵伟以货币出资25万元、陈玉轩以货币出资25万元。

经营范围为玻璃器皿制造。

2000年12月21日,闻喜县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晋闻诚会字(2000)第4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0年12月21日止,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

2015年3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新达玻璃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核准。

由于当时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缺乏《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尚未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未对净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2015年6月8日,山西新达玻璃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6月24日,山西新达玻璃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议案》,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由于上述变化仅是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未发生变化,没有进行审计验资,亦没有进行调账。

2015年7月2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审字第10010234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山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4,706,360.96元。

2015年8月10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20178号《山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山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867.66万元,增值1,397.02万元,增值率94.99%。

2015年8月26日,山西新达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全体3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同意将变更基准日定为2015年6月30日,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4,706,360.96元。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有限公司净资产1,200万元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其余2,706,360.9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6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9月11日,北京兴华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98号的《验资报告》,审验山西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人民币14,706,360.96元,按1:1.22553008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12,000,000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2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2,706,360.9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11日,山西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10月8日,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8007259055364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