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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能源 - 837168.NQ

浙江兴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5-19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Xinghai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07-25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兴海能源
股票代码
837168.NQ
上市日期
2016-05-19
大股东
徐云
持股比例
56.37 %
董秘
朱倩云
董秘电话
0572-6128999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俞汇、林猛
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兴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522753006597W
组织形式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3-07-25
法定代表人
徐云
董事长
徐云
企业电话
0572-6128573,0572-6128999
企业传真
0572-6128570
邮编
313100
企业邮箱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1346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锂电池研发、铅酸电池销售、锂电池、电动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除危险化学品等未经审核的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锂电池及铅酸电池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锂电池储能系统、通信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可应用于电动交通工具市场(电动汽车、电动摩托、电动自行车等)、照明灯具市场(应急灯、矿灯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手机电源、充电宝等)及储能设备市场(多功能电源、工业储能电源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0,439,024.88元、同比增加52.26%,实现净利润1,474,296.44元,同比增加233.85%,净利润由亏转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流出345,610.09元,呈现流出状态,上年同期为流出状态。

上半年锂电池行业供给端发展仍然较快,新投入产能较多,需求端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不及预期,致部分厂家的车用锂电池向公司所在的传统领域低价渗透,市场竞争激烈,造成市场上锂电池价格有约10%以上幅度的下滑,进而造成公司国内传统市场的业绩下滑明显。

但公司在外销领域继续保持高增长,同比去年增146.78%,销售结构正在往公司期望的方向转变。

发展进程

2003年7月22日,经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工商】名称预核企字【2003】第32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浙江长兴兴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3日,有限公司设立时的两个股东浙江汉维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与上海营前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浙江长兴兴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7月23日,湖州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湖金会(验)字[2003]第28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7月23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7月25日,经浙江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30522107047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股份制改造的审计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

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改制审计机构,委托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改制评估机构。

2015年11月17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5]第33000068727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兴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化。

2015年11月26日,有限公司现有两名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继续进行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继续以2015年9月30日股份改造的审计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同意继续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改制审计机构,委托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改制的评估机构。

2015年11月27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现有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浙江兴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有限公司经利安达审计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20,405,931.37元折合(折股比例为1.0573:1)股份公司股本19,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超过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1,105,931.3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27日,股东徐云与股东陈春明就设立股份公司事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12月1日,浙江兴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同意设立股份公司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并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12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并聘任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17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5】第218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日止,贵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浙江兴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出资并一次缴足注册资本人民币1930.00万元。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于浙江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22753006597W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住所为长兴经济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为徐云,注册资本为1,93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锂电池研发、锂电池、电动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除危险化学品等未经审核的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锂电池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