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移动数码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网络文化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从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移动数码产品的销售,旗下 80 余家各类型实体门店遍布杭州城区,属于杭州地区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的移动数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已成为联想集团浙江大区龙腾客户、苹果授权经销商和三星授权体验店经销商、 中国移动终端公司浙江分公司 SKA 客户、联想、华为、 OPPO、步步高等品牌手机核心客户。
凭借着丰富多元化的产品供应渠道与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市场份额长年占据杭州地区移动数码产品零售市场前茅。
一、财务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044,433.06元,较比去年下降1.26%,实现净利润7,256,734.32元,较比上年下降28.49%。
主要因安徽省鸿讯和客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投资收益亏损145.47万元。
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55%,较2017年末的40.86%,减少11.31%,其中主要短期借款较2017年度减少4,000,000.00元。
2018年末,公司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占比为89.26%,资产的流动性较强,且流动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合计占比达81.85%,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强。
总体而言,公司在2018年度保持了良好的经营势头,各项业务拓展顺利,客户满意度较高。
公司内部的精细化管控,都为公司2018年初制定的经营预算目标超额完成提供了稳定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运营情况分析1、电商来势凶猛,电商的发展带给了传统手机零售企业一个转型升级的契机。
公司依托线上APP平台和线下实体门店资源优势,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终端及配件、移动通信服务、个人消费金融、社区平台服务等移动生活综合服务,打造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移动生活生态圈。
2、报告期内,进一步推动并优化O2O业务,将121店、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等线上资源与线下门店互联互通,线上推广和订购,线下体验和服务(配送),通过整合资源和跨界战略合作,实现引流和和变现,提升用户注册数和活跃度。
公司员工将送货上门为客户讲解手机、PC电脑、VR设备等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靠细节上的服务来做强O2O业务核心竞争力。
3、个人分期贷款的金融服务已发展成为个人金融服务行业重要的一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同第三方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共同设计适应性个人消费分期产品,并结合为用户提供的手机延保、手机美容、碎屏险、配件等增值服务,促进了终端产品销售,提升了用户体验,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后期将进一步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第三方消费金融公司进驻率以及更多些个人消费分期产品来提升个人消费分期占比。
晶杰有限于2004年11月15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城分局登记设立,由自然人陈杰、商秋钰、杨宝妹、何颖共同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颖。
其中:陈杰人民币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00%;商秋钰人民币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杨宝妹人民币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何颖人民币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2004年11月11日,杭州金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金会验字[2004]第211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已足额缴纳。
其中陈杰45万元,商秋钰40万元,杨宝妹10万元,何颖5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4年11月15日,有限公司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3000060938。
2015年8月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9月15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715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399,994.55元。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404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15.65万元。
2015年9月21日,公司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中的105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份),分为1050万股,每股1元,净资产中多余的人民币4,899,994.55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1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226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68217127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