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EAS(商品电子防盗系统)、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加工:电子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标签,电子防盗系统设备,塑料制品,电子线圈;服务:智能科技、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网络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无线射频技术及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除专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普通机械,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商品防盗电子器材为核心产业,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为杭州市物联网产业重点单位。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为电子商品监视(EAS)电子防盗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防盗标签、防盗标签配件、RFID 标签三大类,防盗标签又包括软标签和硬标签。
防盗标签主要用于商场、超市等零售业的商品防盗;RFID 标签除了有防盗的功能外,还广泛应用于银行卡、身份证信息的保存和读取等领域。
公司建有日产防盗标签 100 万个的三处生产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主要从事电子商品监视(EAS)电子防盗系统设备、RFID系统产品、智能零售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7年是公司新产品投产及市场推广的关键年,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保持原有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围绕“一站式零售科技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成功搭建了以商业防损事业部、RFID事业部及智能零售事业部为基础的事业部度。
根据“立足零售业传统标签耗材产品,保障核心利润业务稳定,积极推动系统类产品渠道布局”的经营策略,重点在技术提升、天线系统开发、市场渠道开拓等方面发力,保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开拓市场,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28,531.38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净利润9,899,360.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9%。
公司生产技术研发方面,已形成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机制和创新氛围,形成了丰富的防盗标签和RFID标签产品体系。
同时公司前期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及精力的产品均以获得不同程度的效果。
RFID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2017年上半年已贡献不菲的销售收;智能零售产品业已进入市场推广阶段,2017年上半年已做几例样板客户,在市场推广中取得良好的客户反馈,预计2018年可以形成规模化生产并大幅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其他研发项目也基本完成转产工作。
预计2017年在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继续拓展,海外销售方面。
同时公司在RFID方面积累了几年的生产经验,增加了开发力度,产能稳定,优化流程,提升产品品质,加深了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02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庄晓东出资25万元,翁琳峰出资25万元。
2003年12月29日,杭州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杭瑞验字(2003)第79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12月29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庄晓东、翁琳峰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
2004年1月2日,有限公司领取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62006217的《营业执照》。
2007年7月16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0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50万元由2名原股东庄晓东、翁琳峰以技术出资方式认缴,其中庄晓东认缴275万元,翁琳峰认缴275万元。
2007年7月12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7)第1073号《通用校园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
确认庄晓东、翁琳峰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通用校园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截至2007年7月8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53万元整。
2007年7月27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7)第163号《验资报告》,确认庄晓东、翁琳峰已于2007年7月26日前以技术出资方式缴付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50万元。
此次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50万元,实收资本增至1,050万元,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7年8月17日,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7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参加会议,并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评估机构。
2015年8月24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5]第330100450707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杭州美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5〕6950号《审计报告》。
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8,111,495.89元。
2015年9月16日,坤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5〕51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为72,129,407.31元。
2015年9月16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8,111,495.89元按照1:0.34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38,111,495.8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10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同意将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总股份数为2,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发起人为庄晓东和翁琳峰两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4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止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8,111,495.89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38,111,495.89元。
2015年10月23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股份公司颁发了本次改制后的《营业执照》,载明:公司名称为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