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医用 X 射线影像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经营范围:第三类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第二、三类医用 X 射线设备的制造、加工(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第 III 类、第 II 类:软件;第 III 类: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的维修、技术服务、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年产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200台,DR100台,数字肠胃机50台。
公司建立了省级磁共振研究院、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高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连续10年国内同行销量第一,拥有近700家磁共振用户,是中国最大的内资医用磁共振生产厂家。
公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真诚期望与国内外有意合作的厂家、商家、科研院所携手共进。
公司全体员工愿为普及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临床应用、为我国的医疗事业、为人民的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生产经营,在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产品研发能力,努力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另外公司稳步提升自身品牌效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营销。
2015年,公司主营经营情况如下: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940,837.29元,较2014年度减少8.74%;实现利润总额16,253,770.43元,较2014年度减少-4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43,319.15元,较2014年度减少44.18%。
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90,829,104.95元,较2014年末增长1.17%。
2015年度加大对超导磁共振产品研发投入,2015年公司研发费用达21,630,932.13元,比2014年度的15,766,710.10元有大幅增加。
研发投入是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的保障,研发投入的增加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5年度公司总体发展势头虽然较2014年度有所减弱,但是公司在高端产品的销售取得较好效果,公司超导型磁共振收入较2014年度增加51.67%,有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未来的发展。
收入、费用及利润的变化原因,请参见如下“主营业务分析”及“收入构成分析”之“变动原因”。
本公司前身鑫高益有限是由许建益和高大建于1998年4月设立的。
1998年4月9日,余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会内验(1998)第12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证明,截至1998年4月8日,鑫高益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许建益投入固定资产7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合计90万元;高大建投入固定资产60万元。
1998年4月9日,余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会评(1998)第5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4月8日,经评估,资产占有方高大建所属房屋(建筑面积1,257平方米)的重置价值为人民币854,110.00元,净值为人民币753,947.00元,许建益所属房屋(建筑面积1,291平方米)的重置价值为人民币891,810.00元,净值为人民币788,377.00元,经双方确认,高大建所属房屋按60万元作价出资,许建益所属房屋按70万元作价出资。
1998年4月14日,鑫高益有限在余姚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并取得了余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5617894-5)。
2014年6月26日,鑫高益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鑫高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鑫高益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鑫高益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鑫高益有限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22,590.51万元,扣除经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额1,909万元后的净资产20,681.51万元,按2.585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其余12,681.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650048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4年7月1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鑫高益有限整体变更为鑫高益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股份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本次鑫高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8100003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