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办理小额贷款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5日。)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办理小额贷款业务。
2011年6月27日,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海工商]名称预核内[2011]第100081号),核准拟设立企业名称为海宁市嘉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海正所验[2011]第395号),截止2011年9月13日,全体股东缴纳注册资本2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9月16日,浙江省金融办下发《关于同意海宁市嘉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浙金融办核[2011]96号),同意开展海宁市嘉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并审批了嘉宝小贷的股权结构。
2011年9月21日,嘉兴工商局向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5月15日,嘉宝小贷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的股份转让给浙江苏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1.206元/股,主要根据公司2015年4月每股净资产,股东双方协商后决定。
2015年5月13日,嘉兴市金融办下发《关于海宁市嘉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嘉金融办[2015]12号),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