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客户提供贷款服务。
经营范围: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公司主要向各类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主要面向的对象为中小微企业、个 体工商户、农户等。
公司按照客户实际的资金需求发放贷款,客户的资金需求主 要包括资金周转、购买原材料及其他企业日常经营等,其中资金周转指客户银行 贷款到期后临时需要资金过桥,一般期限较短,占贷款中的大多数。
同时,公司 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为残疾人创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等弱势群 体提供贷款。
除了向弱势群体贷款无需担保之外,公司提供的贷款产品均需担保,担保方 式多为保证担保。
2018年公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经营宗旨,加强市场开拓,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营运资金充足流动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2018年公司仍以防范风险为重点,稳健开展各项短期信贷业务,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财务运营情况:2018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5,602,942.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67%,利润总额为4,512,587.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39%,净利润为3249,481.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71%,2018年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本期较上期收回不良贷款较少,资产减值损失小额转回。
同时,本期只开展短期转贷业务,因周期极短,利息收益较中长期贷款较少,从而使本期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二)业务运营情况2018年公司为加强风险把控,集中开展风险相对较低的转贷业务。
2018年1-6月累计发放贷款287笔,发放贷款74,471.5万元,相比上期贷款发放规模较大,均为临时转贷业务。
2012年3月9日,嵊州市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 会,同意设立股份公司议案。
2012年6月12日,嵊州大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嵊诚会验字(2012)第121号)对股份公司成立进行了验资。
2012年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浙金融办核[2012]69 号《关于同意嵊州市泰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同意嵊州市 开展嵊州市泰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
2012年6月18日,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泰鑫小贷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号330683000075498,住所为嵊州市剡湖街道 嵊州大道437、439、441、445、447、449号,法定代表人钱达军,经营范围为“办 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201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致决议同意宏达制衣将其持 有的5%股权(1,000万股)以1,130.75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徐励,同日,宏达制衣 与新股东徐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0月20日,绍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 作办公室出具《绍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嵊州市泰鑫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绍金融办【2015】7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