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全封闭式与半封闭式冰箱压缩机与机组,干燥过滤器、气液分离器、油分离器等制冷配件。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前身是杭州斯波兰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
主要致力于生产销售制冷配件、压缩机、水泵和风机用无刷电机四大核心产品,公司拥有自己的研究、开发、制造、检测中心和销售团队。
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5001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分别通过了UL、CE、CB,TUV、CCC等质量认证,符合欧盟RoHS、REACH等环保法规。
公司实施国内国外并驾齐驱的销售模式,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国内市场主要为冰箱、冷柜、厨房设备、饮水机、除湿机、制冰机、移动空调等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国际市场客户遍布欧洲、美洲、澳洲、中东、非洲及东南亚各国,并建立了自己的代理销售渠道。
高性比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深受广大客商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麦迪秉承“市场为导向、质量求生存、科技谋发展、管理争效益、服务享信誉”的经营宗旨,来促进自身企业的成长。
一、报告期内,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优化传统区域市场、保障了经营效益的稳定。
公司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和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1、调整产业结构,关停了制冷剂的生产和销售,加市场拓展力度,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持续实施增收降本及提效工作,致力于做强做优。
2、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为目标,不断对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切实规避管理风险。
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防范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采购管理、建立统一采购招标管控体系,整合营销服务平台,完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加强执行,加强合同管理及应收账款管理、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法律风险进行管控和预警。
在控制运营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538,719.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4%;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87,600,591.0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689.91元,同比下降了42.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97,280,152.69元,同比增长5.56%;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1,539,965.89元,同比增长2.1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2.41%,主要是因为制冷剂业务已关停,下降的收入为制冷剂收入。
净利润同比下降42.65%,主要原因系:1、加大了对压缩机的研发,研发工资相比去年增长了273.27万元。
2、国内销售、国外销售都参保了中国信用保险,保险费用相比去年增加了62.77万元。
3、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工成本和材料成本的不断增加,使得毛利率下降,净利润想比去年下降。
麦迪有限成立于2009年2月9日,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浙江麦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俞忠琴、陆彩凤与邱元松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
根据麦迪有限成立时的《浙江麦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章程》,麦迪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
其中,俞忠琴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0%;陆彩凤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邱元松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
2009年1月7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杭)名称预核[2009]第38301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麦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2009年2月6日,杭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州天辰验字(2009)第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2月6日止,麦迪有限(筹)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于2009年2月9日核发了营业执照。
麦迪有限成立时的住所为余杭区良渚镇七贤桥村,法定代表人为俞忠琴,注册资本为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空调配件;压缩机、冷水机组装及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015年5月20日,麦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麦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麦迪有限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负责办理股份公司的筹建等相关事宜。
2015年7月1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5]第33000035534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麦迪有限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名称为“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中审亚太会计师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165号《审计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麦迪有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5,184,475.65元,负债总额为147,883,113.57元,净资产为27,301,362.08元。
2015年7月2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308号《浙江麦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麦迪有限资产评估价值为18,563.77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14,788.3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775.46万元。
2015年7月21日,麦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认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165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截至麦迪有限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折合认购股份公司的实收股本2,600万元,每股1元,计2,600万股,其余净资产1,301,362.08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全体发起人股东根据各自在麦迪有限的持股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5年7月21日,邱建明、邱元松、俞忠琴和陆彩凤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由麦迪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麦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确认的麦迪有限的净资产折合成公司的实收股本2,600万元,并按其在麦迪有限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的2,600万股股份。
该协议书同时还对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2015年8月6日,中审亚太会计师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3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麦迪有限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301,362.08元,按照折股方案,将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2,6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份数2,600万股,其余净资产1,301,362.08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设立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及出资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并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8月12日,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184000072256号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邱建明,住所为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经营范围为“生产:全封闭和半封闭压缩机、各类制冷管件、除湿机;制冷剂[限氯二氟甲烷(R22)、氯四氟乙烷(R124)]的分装。
批发零售:空调配件,压缩机,冷水机,制冷管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此,麦迪有限正式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