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电梯、仓储设备、 机械式平面移动搬运设备及电机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 领取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 制造销售:矿山机械、电子元件、五金机械配件; 城市公共停车场(库) 投资管理、经营、运行;冶金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拥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的专业公司。
公司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安装、维保于一体的全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及智能化仓储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
拥有平面移动类、垂直升降类、巷道堆垛类、升降横移类、无避让类等国家级特种设备A类许可证,五大系列共二十多种产品满足了目前市场的需求。
在高端技术产品领域中我公司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被国家科委评定为科技型产业,2011年正式成为国家起重机械标准化委员会召集单位。
镭蒙以世界高新技术创新机械工业,率先使所经营产品接轨世界一流水平,致力打造智能化立体车库高端品牌,与银江智慧交通产业携手构建静态交通综合体——智慧城市工作站,致力成为停车设备行业第一品牌。
2016年,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939.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8.94%;实现净利润-5,638.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4.16%。
因公司面临重大产业升级转型、经营范围扩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企业本期净利润持续为负。
一、市场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的转型升级取得一定进展,成功与义乌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义乌十大民生工程项目。
二、公司内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治理。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能够按照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范运行,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三会运行良好。
公司前身为浙江镭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由吴国法、赵文珍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
其中,吴国法以货币出资500万元,赵文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62.50%、37.50%。
2004年12月24日,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天宇验内[2004]字第44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12月23日,浙江镭蒙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04年12月24日,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681000001776的营业执照。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以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发起人,2015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公司净资产6,798.47万元按1.3597:1的比例折合为镭蒙机电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分为5,000万股,净资产溢价部分1,798.4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镭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25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7,509.98万元。
2015年7月1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261号),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股本5,00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根据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镭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涉税事项的承诺》,控股股东承诺:“若日后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缴纳。
由此可能给镭蒙机电造成的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并确保镭蒙机电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2015年7月20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10000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