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旅游索道服务、旅游客运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物业租赁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旅游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为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内。
发行人是由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普旅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成立于2008年11月3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注册资本分三期缴纳,第一期缴纳13,000.00万元,第二期缴纳2,000.00万元,第三期缴纳35,000.00万元。
截至2008年11月3日,公司实收资本13,000.00万元。
具体设立情况如下:2008年5月16日,舟山市政府办公室签发[2008]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其中记载:2008年4月26日舟山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同意组建普旅股份,由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与普陀山管委会按51:30:19的比例共同出资,注册资金为50,000.00万元。
2008年8月8日,舟山市国资委出具舟国资委[2008]18号《关于同意对外投资的批复》,同意舟山市国资公司出资25,500.00万元与普陀区国资公司、普旅集团共同组建普旅股份,普旅股份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舟山市国资公司占51%股份。
2008年9月23日,舟山市国资委出具舟国资委[2008]21号《关于同意对外投资的批复》,同意普旅集团出资9,500.00万元与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共同组建普旅股份,普旅股份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普旅集团占19%股份。
2008年10月22日,普陀区国资委办公室出具舟普国资办[2008]31号《关于同意出资组建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普陀区国资公司出资15,000.00万元与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山管委会共同组建普旅股份,普旅股份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普陀区国资公司占30%股份。
2008年9月30日,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和普旅集团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由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和普旅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约定了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08年10月1日,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普旅集团签署《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10月6日,普旅股份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同意成立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每股金额1元,股份总数5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出资;审议通过《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8年10月28日,舟山方舟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发起人第一期出资情况出具舟验字[2008]16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0月28日止,普旅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出资,合计13,000.00万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出资。
2008年11月3日,普旅股份取得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9000000054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3,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