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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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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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新丽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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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New Classics Media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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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曹华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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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A14554.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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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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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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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曹华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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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3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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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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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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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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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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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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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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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1-0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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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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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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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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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798578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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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曹华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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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曹华益(Cao Hu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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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5964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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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571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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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ncm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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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ir@ncm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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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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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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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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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剧本的创作;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艺人经纪(除营业性演出经纪)、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版权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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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致力于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制作以及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等领域,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的专业化队伍,具有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拥有一流的策划、管理、经营运作人才和资深制作人、编剧、导演、演员等丰富的人力资源,与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并与日本、韩国、美国等海外电视台拥有长期合作关系。新丽传媒自成立以来先后制作发行多部优秀电视剧、电影、网络剧等,凭借其深度的内容、完善的制作、出色的销售,获得了业界的尊敬和广泛认可。
新丽传媒以“中国影视内容产业的领先者”作为企业发展宗旨,把“精品影视,内容为王”作为核心竞争力,把在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中建立双赢战略作为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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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7年2月7日,东阳美锦由股东曹华益和曹阳共同出资于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设立时股权结构为:曹华益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曹阳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07年2月2日,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东荣会验字[2007]第021号),对东阳美锦的设立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7年2月7日,公司取得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2007084;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1-018-A;法定代表人:曹华益;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2月5日止);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2010年4月12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吸收王子文、曲雅倩为新股东,曹阳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曹阳将其持有的东阳美锦48%的股权转让给王子文,将其持有的东阳美锦2%的股权转让给曲雅倩。本次股权转让系王子文、曲雅倩看好东阳美锦的发展,曹阳拟退出,转让价格均为标的股权对应的原始出资额。王子文作为有企业运营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战略合作伙伴进入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曲雅倩作为投资人进入公司,是其在对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前景进行了解之后表示愿意对公司进行财务投资1,500万,初步约定按照约7,000万元对公司估值,为表示合作意向,曲雅倩按照出资额先行受让2%股权。
2010年4月13日,曹阳与王子文、曲雅倩签署《东阳美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将持有的东阳美锦全部50%股权按原出资额分别转让给王子文、曲雅倩。
2010年4月13日,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东阳新经典影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4月28日止);电影剧本的创作和交易;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010年4月29日,公司取得了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1年9月30日,新经典召开的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以依法整体变更的方式将新经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瑞华会计师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2267号”《东阳新经典影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审计值为219,589,750.27元。
同日,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41,483,323.99元。
2011年10月15日,新经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683092的比例进行折合股份,折股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同日,各发起人签订了《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瑞华会计师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248号”《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新丽传媒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1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丽传媒、通过公司章程等决议。
2011年11月1日,公司取得了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