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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特生物 - 834413.NQ

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12-02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Hangzhou Hunter Bio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10-03-29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环特生物
股票代码
834413.NQ
上市日期
2015-12-02
大股东
宁波厚生惟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55.9 %
董秘
金燕
董秘电话
0571-83781299
所在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焱鑫、俞金波
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100552661982F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10-03-29
法定代表人
李春启
董事长
李春启
企业电话
0571-83781299
企业传真
0571-83782135
邮编
310051
企业邮箱
jinyan@zhunter.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5幢1楼A区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基于斑马鱼生物技术的药物、化学品、食品、健康产品等的毒理学、药效学、安全性评价外包服务与产品研发。

经营范围:服务: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学试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药物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化学试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鲜活水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质、食品的检测;货物进出口。

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中国首家斑马鱼生物技术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药物早期筛选与评价、环境毒理学评价与化学品安全性评价等专业外包服务。

环特生物拥有一支国际顶尖斑马鱼应用研发团队,拥有国际一流的斑马鱼养殖中心和分析测试设备,并在国内首家通过了aaalac国际认证。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团结协作,在优势业务领域不断深耕细作。

公司总结前期的市场推广经验,在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与行业内知名专家的合作力度,通过会议报告、展会推广等形式,持续扩大行业内的影响力。

同时,公司参股公司雷索药业的新药研发项目也成功实现了转让,并获得了首期款1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55%,营业成本239.23万元,较上年增长23.87%,毛利率74.12%,较去年同期相差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62.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44.95%。

一方面是由于收到“2017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专向资金补助100万元,使公司其他收益增长,较上年同期增加92.32%,另一方面由于2017年度利润比较低,基数小造成增长比例较大。

(二)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我国医药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药创制能力亟待提升。

政府出台的多项规划都提出了要发展创新型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等,未来随着行业的发展及政策支持的加大,我国药品研发投入将不断提高。

随着国内药品的注册审批越来越严格,以及新药研发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都将使制药企业更多的考虑让CRO企业参与研发,新药研发相关的CRO行业将面临着巨大的机遇。

另外,由于缺乏好的评价体系,中药的现代化、产业化和国际化遭遇瓶颈,斑马鱼技术通过几年的发展,已在中药开发领域获得专家、企业的广泛认可,未来将在中药现代化、国际化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2、周期波动:公司业务主要为技术服务,无明显周期波动。

3、行业发展因素:斑马鱼实验动物国家标准已通过技术评审,进入行政审批流程,并将很快正式公布,相关省市地方标准也相继出台,斑马鱼在药物研发、化学品安全性评价和环境毒理学评价领域的应用已经日渐广泛并得到越来越多的主管部门、专家、企业和科研院所的认可,市场快速成长可以预期。

发展进程

2010年2月8日,传化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与彭恩泽、上海传化共同设立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2月9日在巨潮网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2010年3月8日,彭恩泽、传化股份、上海传化共同制定了有限公司《章程》,其中规定:彭恩泽认缴出资1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出资方式为货币加知识产权,其中货币出资240万元,于2010年4月30日前缴纳;第二期以“斑马鱼化合物筛选技术”作价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清。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出资方式货币201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货币,于201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2010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举行股东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彭恩泽于2010年10月25日以“斑马鱼化合物筛选技术”出资到位。

该技术评估价922万元人民币,经全体股东确认该技术按900万元作价出资。

2009年12月15日嘉兴诚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彭恩泽出资的“斑马鱼化合物筛选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嘉诚资评报字(2009)31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922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现值法。

彭恩泽与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就其出资的“斑马鱼化合物筛选技术”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

2010年10月25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杭萧会内设验(2010)第1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0月2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彭恩泽缴纳的第二期出资人民币九百万元,彭恩泽以知识产权出资”。

(彭恩泽)于2010年10月25日投入的知识产权——利用斑马鱼评价化合物及生物制剂毒性、安全性和对疾病疗效性专有技术(以下简称斑马鱼化合物筛选技术),评估价值922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900万元。

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研发、投入阶段。

有限公司2015年1-4月、2014年、2013年营业利润分别为-2,841,112.78元、-3,089,593.26元、-3,298,348.76元。

如果以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股数小于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数,需要事先完成减资程序。

2015年3月12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至1800万元,减资后公司各股东所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2015年3月14日,有限公司在浙江工人日报发布了《减资公告》。

2015年4月28日,有限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了《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并编制了基准日为2015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15年3月14日,有限公司在浙江工人日报发布了《减资公告》。

2015年4月28日,有限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了《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015年5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减资出具了天健验〔2015〕129号《验资报告》,并验明:“以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天健审〔2015〕5515号《审计报告》)为基准,贵公司减资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9,334,605.70元,其中实收资本18,000,000.00元、资本公积12,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0,665,394.30元”。

2015年4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了此次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2015年4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同意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评估机构。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整体变更的审计、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审2015(5515)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2015年4月30日,杭州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178,516.11元、总负债为843,910.41元、净资产为19,334,605.70元。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坤元评报〔2015〕186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止2015年4月30日,杭州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评估的总资产为20,924,134.08元、总负债为843,910.41元、净资产为20,080,223.67元。

2015年5月1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4人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确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的天健审2015(5515)审计报告,决议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9,334,605.70元,折合成公司股份18,000,000股,其余1,334,605.7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5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整体改制出资情况出具天健验〔2015〕130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11日止,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杭州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18,000,000.00元,资本公积1,334,605.70元,出资方式为依据审计后的杭州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各股东所占其股权比例计算的各股东应享有的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