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实现690,178,057.6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61%。
公司总体经营业绩与2015年度比较显著回升。
下游的手机行业总体增长速度趋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得益于公司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的改善。
公司上游的锂电池正极材料、电解液出现涨价趋势,公司通过长期供货协议等方式部分缓解材料成本上涨,但长期经营仍然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继续调整,软包装聚合物锂电池占比70%,去年同期为43.35%。
软包装聚合物锂电池产品得到客户普遍认同。
方型铝壳锂电池产销规模减少,成为行业内不多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由于下游行业集中度提升和整体宏观经济影响,资金周转速度明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6亿元,应付账款余额相应较期初增加1.4亿元。
公司总资产和负债规模增加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费用884.77万元,同比大幅增加。
公司可批量生产的锂电池产品单位体积能量密度由年初620wh/l提升至700wh/l。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PLM和MES软件项目,提升了产品开发和生产制造环节的管理水平。
公司预计2016年下半年总体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为适应公司下游手机厂商拓展印度市场的趋势,公司将计划在印度设立电池封装厂,与客户共同拓展印度等南亚市场。
经维科能源申请,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9月29日下发了《关于 同意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筹)立项的批复》(甬保税项〔2004〕41号),同 意维科能源和宁兴开发共同出资设立维科有限,公司总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维科能源以现金投入1,500万元人民币,出资 比例为75%,宁兴开发以现金投入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5%。
同日,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下发“(甬工商)名称预核外[2004]第656893 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公司名称注册为“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 司”,有效期六个月。
2004年9月30日,维科能源与宁兴开发签订了拟共同投 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
2004年10月14日,维科有限取得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资 甬保字[2004]00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同日,维 科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工商登记工作,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63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11月1日,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甬国会验字[2004]12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0月29日,维科有限已收到投资各方缴纳 的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维科能源用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500 万元,宁兴开发用等值美元(604,120.10美元)现汇出资,折合人民币500万元。
2011年4月30日,维科能源、维科纺织和耀宝投资三方签署了《发起人协 议书》,约定以截至2011年1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 审字(2011)2998号审计报告审验的净资产70,989,984.49元折合50,000,000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1元,剩余的20,989,984.49元计入资本公 积。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1]135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1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维科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4,181,096.20,增 值率为4.5%,评估值高于净资产值。
2011年5月25日,维科有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维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
2011年6月17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甬外经贸资管函 〔2011〕422号”《关于同意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批准了维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6月20日,公司取得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资甬保字 〔2004〕00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1年7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1〕277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年7月13日,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工商登记,股 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