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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 - A21664.SH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已问询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Shanxi Sunlight Coking Group Holding Co., Ltd.
成立日期
1998-07-22
注册地
山西
所在行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阳光集团
股票代码
A21664.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薛靛民
持股比例
81.28 %
董秘
李继泉
董秘电话
0359-5770928
所在行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韩瑞红、朱小娃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40800113873561A
组织形式
其他企业
注册地
山西
成立日期
1998-07-22
法定代表人
薛靛民
董事长
薛靛民
企业电话
0359-5770928
企业传真
0359-5770524
邮编
企业邮箱
sunlight@sxygjh.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煤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陆地管道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煤炭开采、原煤洗选、焦炭冶炼、焦油加工、炭黑生产、精细化工、碳新材料、自备电厂、铁路专线发运、物流商贸、国际贸易”等为一体的清洁环保型煤焦化工与碳基新材料企业集团,是山西省政府确立的“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是全国独立焦化行业的“旗舰企业”。

经过多年潜心经营,精细管理,集团公司在资源品种、数量规模、质量等级、稳定供给、物流保障、市场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薛靛民先生由于贡献突出,先后被授予“山西特级劳模”、“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集团先后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双强百佳党组织”、“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发展进程

1992年5月,清涧洗煤厂在河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靛民,系挂靠在当时河津县清涧镇政府名义开办。

1996年8月,清涧洗煤厂企业名称变更为“西安铁路分局商贸清涧洗煤厂”。

1997年6月,清涧洗煤厂注册资金变更为1,500万元。

清涧洗煤厂及更名后的西安铁路分局商贸清涧洗煤厂工商登记的出资人为河津县清涧镇政府、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但清涧洗煤厂的实际出资人为薛靛民,其设立时全部出资由薛靛民一人出资,企业全部权益归属于薛靛民。

1998年6月15日,薛靛民、赵蛮信、薛电龙、张富英签署《(公司)企业章程》,约定出资设立“河津市阳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薛靛民的出资额为4,940万元,薛电龙的出资额为20万元,赵蛮信的出资额为20万元,张富英的出资额为20万元。

1998年6月15日,运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8年5月28日,河津市阳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1998年6月16日,河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河津市阳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公司系由阳光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北京京都审计的阳光有限截至2007年11月30日净资产1,116,465,557.95元作为出资,按2.2329311159: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数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经北京京都审验,并于2007年12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北京京都验字(2007)第076号);2021年11月22日,致同会计师复核股改验资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67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在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注册登记。

整体变更过程中,各股东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07年12月28日,阳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阳光有限所有股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为“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阳光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1月30日净资产111,646.56万元作为出资,按照2.2329311159: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08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设立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整体变更的议案。

针对本次整体变更,北京京都于2007年12月13日出具北京京都审字(2007)第1349号《审计报告》,经其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阳光有限的净资产为111,646.56万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2日出具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阳光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5,091.51万元。

2007年12月28日,北京京都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7)第076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2021年11月22日,致同会计师复核股改验资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67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2008年3月6日,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改制设立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01年2月20日,阳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其中薛靛民出资增至14,760万元,薛电龙、赵蛮信、张富英出资各增至80万元。

2001年3月2日,河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阳光有限本次变更登记。

2007年11月16日,北京京都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7)第06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7年11月16日,阳光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出资款项,其中计入实收资本2,045.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3,514.55万元。

2007年11月21日,山西省河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本次变更登记并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为履行2009年7月《协议书》的回购约定,薛靛民分别于2014年1月2日与宁波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14年1月13日与山西辰远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宁波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阳光集团3,000.00万股股份,价格为13,679.09万元,受让山西辰远商贸有限公司所持阳光集团325万股股份,价格为1,493.7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薛靛民与其兄弟薛电龙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约定薛靛民将所持阳光集团587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薛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