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燃气设备、燃气灶具及配件、机电设备、金属及塑料管材、管件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开发,天然气运行的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燃气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
即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或LNG,通过公司建设运营的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将天然气输配、销售给各类用户;同时向用户提供相应的燃气设施的安装服务。
公司经营区域处于经济发展较好的浙江省,经营区域涉及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等9个地市,在浙江省内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
城燃有限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东浙能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
2010年11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0)09003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0月30日止,城燃有限已收到浙能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0年11月8日,城燃有限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
发行人系由城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21年8月30日,城燃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并同意聘请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评估机构,聘请天健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1〕9864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城燃有限的净资产为1,653,695,534.92元。
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0421号”《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城燃有限评估后的净资产为2,660,681,129.55元。
2021年10月18日,城燃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1,653,695,534.92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112,860万元,分为112,860万股,每股1元,净资产超出部分525,095,534.92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1年11月17日,浙能集团出具“浙能资[2021]441号”《关于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同意城燃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上述股改方案及对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0421号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2021年11月22日,浙能燃气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包括《关于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天健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90号),验证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2021年11月22日,发行人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