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30
实施日期:2025-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331号)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33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