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变更详细原因:(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三)不存在其他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4起、涉案金额4.80万元,其中法院正在审理案件2起,涉案金额2.82万元;未开庭审理案件2起、涉案金额1.98万元。根据上述案件情况,暂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