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02
实施日期:2026-09-03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为2025年度,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实施日期:2025-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