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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撤销ST => 朗源股份(300175.SZ)

发布日期:2026-06-02

实施日期:2026-06-03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5-03-24

实施日期:2025-03-25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