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7
实施日期:2025-06-30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之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4-04-26
实施日期:2024-04-29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