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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麻良丝 - 873249.NQ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9-05-16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Gimaras New Material Co.,Ltd.
成立日期
2012-05-11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纺织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吉麻良丝
股票代码
873249.NQ
上市日期
2019-05-16
大股东
季国苗
持股比例
74.7475 %
董秘
沈建军
董秘电话
0575-85620858
所在行业
纺织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吴贺民;武迎春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21595786064Q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12-05-11
法定代表人
季国苗
董事长
季国苗
企业电话
0575-85620858
企业传真
0575-85620858
邮编
312000
企业邮箱
Jmlsxcl@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华阳居1幢厂房A三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棉麻色纺纱线和纺织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纺织品的印染加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绍兴吉玛良斯服饰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017年公司顺利完成资产重组及股份制改造工作,是一家集纺织新材料----纱线面料----服装服饰及居家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为一条龙产业的纺织型科技企业。

公司旗下运营品牌——吉麻良丝(GIMARAS),主营汉麻服装服饰及汉麻居家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10年间总投资8000余万,只为做出一根好纱线。

公司以匠心精神做汉麻产业,从一根纱线开始做品质,通过十年的努力和坚持,完成了公司和品牌一次又一次的成长和飞跃。

吉麻良丝以“汉麻”作为核心战略,把控着汉麻从种植、纺纱、织造、设计、成品加工、营销的各个环节,正真做到全产业链管理,为吉麻良丝品牌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发展进程

2012年5月2日,公司取得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绍市工商)名称预核内[2012]第16801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公司名称为“绍兴吉玛良斯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日,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签署了公司章程,出资设立绍兴吉玛良斯服饰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2012年5月3日,绍兴远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绍远大会验字(2012)第05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2年5月3日,公司已收到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缴纳的货币出资100万元。

2012年5月11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设立登记,颁发了注册号为3306210001969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9日,公司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6]第330000178444号),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31-00028号)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641,857.04元。

2017年3月2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兴吉玛良斯服饰设计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该公司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1006号)确认,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9,100,044.38元。

2017年1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7年3月1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31-00028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0,641,857.04元,折合股份总额为4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20,641,857.04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1-00004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0,641,857.0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为40,000,000.00元,折股后的余额20,641,857.04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59578606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