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是一家专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研发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位于浙江省诸暨市。
公司长期以来与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拥有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从海内外引进博士、硕士等,建有"院士工作站"、"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有色行业难处理镍钴资源材料化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公司拥有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NCM111、NCM523、NCM622、NCM811和NCA等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制备技术。
其中大颗粒NCM622、单晶NCM622、NCM811等多项高端产品均获得市场广泛好评,单晶低钴产品连年国内销量排名前列。
产品已进入杉杉能源、厦钨新能源等国内外领先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报告期内,行业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市场竞争持续呈白热化态势,在此背景下公司以“稳中求进、聚焦核心、提质增效”为总体原则,以提升公司内在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目标,积极应对,围绕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1.持续深化内部治理规范化,夯实合规运营根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治理结构改革成果,将依法合规运营置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首要位置。
公司以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为核心,强化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修订的治理制度与内部控制流程。
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并修订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活动、印章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控制与监督审计,健全常态化内部控制自查机制,对关键控制节点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与评估。
此外,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已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修订的资金管理、销售出库、材料到货、仓库盘点等相关制度进行常态化运行检验,持续巩固前期内部控制整改工作成果,深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等措施,将风险防范与合规意识深度融入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致力于为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
2.聚焦核心业务结构与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对核心主业的战略聚焦,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推动生产要素向具有明确盈利前景的核心产品集中。
在产能布局方面,公司依托现有生产资源进行整合,全面优化产能配置,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完成了“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处置工作,有效回笼了资金、盘活了存量闲置资产。
在资产运营效率方面,公司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柔性生产计划,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动态调整排产,降低无效库存积压,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盈利能力逐步修复。
3.强化运营效率与过程管理,提升组织协同与响应速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构建更为敏捷、高效、合规且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以着力破除部门壁垒,强化销售、生产、供应链、质量及研发等部门之间的协同效能,推动建立以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为导向的生产体系,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采购策略和谈判机制,深化与战略供应商的长期协作关系。
在库存精细化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库存动态管理机制,持续降低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整体库存水平,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沉淀与潜在减值风险。
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进一步强化对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工艺纪律监督,提升产品一致性水平,降低质量损失成本。
公司不断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与决策机制,破除部门合作壁垒,增强跨部门协作效率与问题解决能力,全面提升内部运营效率。
4.深化全链条成本管控,筑牢持续盈利内生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将全价值链精益化管理与全面成本管控作为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围绕供应链、生产运营、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系统性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构建精细化、常态化成本管控体系。
在供应链环节,公司完善采购策略和谈判机制,深化与战略供应商的长期协作关系,推行集中采购与长协定价,稳定原材料成本。
在生产运营环节,公司推进生产工艺优化与能源管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及人工成本,通过生产工艺与流程优化实现降本增效。
在内部管理环节,公司成立预算成本管控专项工作组,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非必要性管理费用支出,优化组织架构与岗位配置,提升管理效能。
上述成本管控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5.完善投资者沟通与信息披露,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形象报告期内,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第三期、第四期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共注销股份2,319,580股。
回购股份的注销,在优化股本结构的同时,更彰显了公司对自身价值的坚定信心,积极回馈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担当。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9,389.23万元,共计回购公司股份669.65万股。
同时,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在2025年度报告和202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完成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沟通,坚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致力于通过与投资者建立多元化沟通方式,努力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积极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此外,公司利用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不断改进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机制,持续优化传播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形式,发布公司近况、产品动态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讯的传播效率和质量,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研发情况、产品情况等。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2014年6月6日,兆远投资、彭春丽、展诚建设、姚挺、王宝良共同签署《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兆远投资、彭春丽、展诚建设、姚挺和王宝良共同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
2014年7月15日,帕瓦有限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由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681000246984。
2016年8月2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16]第4255号《审计报告》,帕瓦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037.3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62.69万元。
2016年8月24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6]第0290号《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帕瓦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5,470.92万元。
2016年8月29日,帕瓦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由兆远投资、张梅、展诚建设、姚挺和王宝良作为发起人,帕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折股方案为:帕瓦有限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5,037.31万元为基础,按1.0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37.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6]429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6年10月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帕瓦股份核发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