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烘干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系统集成和节能服务。。
经营范围:节能诊断、节能设计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节能托管、工程总包、节能产品的研发应用及推广、烘干机、环保设备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和相关文件经营)
公司是专业从事烘干节能技术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民营高科技企业。
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7月被河南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是中国电石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
公司在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德顺的带领下,以科技为先导,以质量为保证,在多年的探索实践中经过不懈努力,发明的立式烘干技术、余热节能烘干技术掀起了绿色烘干革命,成为行业中的领军者。
公司以采购合同、合同能源、项目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以“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为客户创造更多的收益,实现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从而引导企业迅速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移,规模正在迅速壮大,实现营业总额每年200%的增长。
现已完成和在建烘干项目60余家,累计涉及20多个省,完成了国内市场的初步布局。
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整套炭材、矿渣、粉煤灰烘干节能工程解决方案。
公司的发展方向主要立足于:彻底改变烘干设备粗大笨、高能耗、高污染的现状,打造专业研发、专业制造、个性化设计烘干节能装备的专业化公司。
在碳材烘干领域,德耀科技提供的整套兰炭烘干工程解决方案已在中国国电英力特、中泰化学、岷江电化、海纳化工连续2年以上大规模工业生产,金昌水泥等项目已建设完成。
(一)经营计划公司主要从事烘干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系统集成和节能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报告期内,公司潜心经营、积极开拓市场。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461,791.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22,138.84元,同比减少10.53%;实现净利润4,899,862.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81,578.70元,同比减少73.34%。
公司本年度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2017年度执行完毕,本期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及营业收入相对稳定,在产品和品牌上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建全了管理制度,稳定的管理、技术和营销团队,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多面吸引人才的激励政策,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行业情况干燥系统是化工、农产品及很多工业部分中的关键单元,是一门跨多行业的加工技术,同时是耗能极大的加工环节。
干燥设备广泛应用于矿山冶金、化工机械、食品机械等诸多行业中。
兰炭烘干系统是电石生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电石行业市场相伴而生。
“十二五”期间,我国电石生产和消费持续增长,2016年全国电石产能达到4500万吨/年,产量为2730万吨,2017年与2016年基本持平,电石产能增速放缓。
电石需求量和消费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电石产量将保持小幅增长或基本持平。
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国家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和对节能降耗新装备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为新型自动化兰炭烘干系统替代高能耗的卧式兰炭烘干设备提供了契机。
德耀有限系由唐德顺、张雁鸣、冯克祥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
2006年10月29日,新乡巨中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德耀有限的设立出具新巨会验(2006)205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06年10月29日止,德耀有限(筹)已收到其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00元,以上出资均为货币资金。
2006年11月1日,德耀有限领取了辉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78220008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12月25日,德耀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将公司名称由河南省德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9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德耀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107921000075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8月11日,德耀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德耀有限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6年5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588: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拟折合的股份数为10,000,000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由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持有。
2016年8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3601号《审计报告》,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587,670.86元,按照1.0588: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10,000,000元,其余587,670.86元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6年7月25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该公司申报的净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0753号),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德耀有限申报的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净资产价值评估值为10,861,002.42元。
2016年8月1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452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31日止,德耀有限已将变更前经审计的净资产10,587,670.86元中的10,000,000元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计入股本项下,其余587,670.86元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年8月18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0079571441X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