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力半导体芯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正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电力半导体芯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电力半导体芯片的主要制造商。
产品以品种齐全、质量可靠、服务诚信享誉和畅销全国,并有部分经封装后销往欧美、韩国、台湾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正邦电子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力电子分会的理事单位,正邦正成为行业的知名品牌。
公司位于浙江省缙云县五东工业区,330国道穿区而过,公司毗邻国家4A级风景区-仙都,这里群山环抱,风景优美,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公司创建于2001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多年从事电力半导体元器件制造,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10000多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净化车间近三千平方米,拥有一支敬业协作的高素质团队,公司员工近200人,其中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6人,是本地方技术人员最密集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具有专业技术优势。
正邦电子主要产品有晶闸管芯片、整流二极管芯片、超快恢复二极管芯片等。
产品应用于金属熔炼、工业加热、电解电镀、电焊机、变频器、软启动、电机调速、发配电、电力稳压器、UPS、无功补偿产品等领域。
现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电力半导体芯片生产和供应厂家。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力半导体器件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公司的经营计划年初由公司以文件方式下达:“确定的2018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及各系列产品具体指标分解如下:计划完成年度销售收入超过8000万元;生产计划安排产值8300万元,其中平板系列2000万元,KP、KE圆片焊接系列300万元,ZP、ZH焊接系列4500万元,方片可控系列1200万元,方片二极管系列300万元。”公司努力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和技术研发,促进产品的升级,努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不断巩固企业自身在行业的地位,报告期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71%,在细分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整体市场环境比较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努力,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产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主要客户的依存度有所加强,产品的美誉度进一步加强,拥有固定的客户群体,进一步巩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
2、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8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主要是业务扩展明显,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成品率。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多台新型加工设备,提升了产品的产能和公司生产装备的智能化,使新工艺及时应用于生产,提高生产线产能和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巩固公司产品在客户中的占有率和市场美誉度。
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4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浙江正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李永晋、周伟庆、项卫光、周立敬、李晓明与李有康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
根据有限公司成立时的《浙江正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69万元。
其中,李永晋以货币出资95.94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6%;周伟庆以货币出资92.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项卫光以货币出资51.66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4%;周立敬以货币出资47.97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3%;李晓明以货币出资40.59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1%;李有康以货币出资40.59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1%。
2004年7月20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4]第01089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正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2004年8月3日,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丽水分所出具浙万丽资证字[2004]20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8月3日止,有限公司(筹)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69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根据缙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8月4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32526200225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成立时的住所为缙云县大桥南路31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晋,注册资本为369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电子器件制造、销售”。
1、2016年5月3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整体变更的审计和验资机构,聘请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整体变更的资产评估机构。
2、2016年5月4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6]第330000375442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2016年7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7328号”《审计报告》,经其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744.74万元。
2016年7月15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邦评报[2016]116号《评估报告》,经其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3,700.35万元。
4、2016年7月16日,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资产投入及股本结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5、2016年7月1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净资产2,744.74万元折合股本1,00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1,744.74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以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7、2016年8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8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股本100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8、2016年8月25日,经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办理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依法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2765243960F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