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烘焙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经营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鲜花、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
公司坐落于素有鱼米之乡、笔墨之都的美丽太湖南岸城市-----湖州。
公司是一家集面包、蛋糕、西点及饮品复式经营的连锁品牌集团公司。
在行业里率先吸纳和采用国际一流先进技术、硬件设施、生产理念,将原本劳动密集型的焙烤食品产业创新为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有效地保证了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卫生。
公司主要从事烘焙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公司生产的烘焙产品包括面包、常温西点、冷藏西点、饼干圆蛋糕、礼盒、月饼等。
公司通过直店、加盟店两种形式进行销售。
其中,直营店为公司自有分支机构,直接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加盟店为公司产品特许经营商,公司将烘焙食品销售给加盟商后,由加盟商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
除销售产品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外,公司还通过向加盟商收入加盟店品牌加盟费收入、加盟店管理费收入形成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9,939,709.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40388.44元,降低10.06%:净利润192407.95元,较上年同期增3011730.77元,提高106.82%。
公司的前身为湖州奥奇食品有限公司,由杨晶、陈钦、陈晓霞和陈晓红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005年3月25日,湖州市工商局发给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杨晶、陈钦、陈晓霞及陈晓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湖州奥奇食品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8日,杨晶、陈钦、陈晓霞、陈晓红向湖州市工商局申请设立湖州奥奇食品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出具了(2005)勤信浙分验字第0511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2015年10月8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浙江奥奇食品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浙江奥奇食品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浙江奥奇食品有限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0771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浙江奥奇食品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36,634,607.84元。
2015年7月10日,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方评报字(2015)第268号”《浙江奥奇食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6,982,612.76元。
2015年11月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中的人民币36,634,607.84元中的36,000,000.00为基础,按照1: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6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634,607.84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7日,湖州正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正诚验报字(2015)B011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截至2015年11月3日止,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600.00万元。
2015年11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11月27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公司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774372270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