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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环保 - 871136.NQ

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3-2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Lid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c.
成立日期
2000-05-19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利达环保
股票代码
871136.NQ
上市日期
2017-03-20
大股东
俞利苗
持股比例
55 %
董秘
俞瑶
董秘电话
0575-87573828
所在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周平,梁昱晨
律师事务所
浙江新兴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81723616220K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0-05-19
法定代表人
俞利苗
董事长
俞利苗
企业电话
0575-87573828
企业传真
0575-87573270
邮编
311800
企业邮箱
yuyao@lidaep.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淀荡畈村(会议桥自然村)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除尘设备及其他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环保设备及配件、输送机械、电器机械配件、金属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2000年公司坐落于浙江省诸暨市王家井工业区,设计研发中心位于诸暨市西二环路华汇大厦11F,建筑面积1100余平方米公司现拥有固定资产壹亿元,总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2000多平方米。

主要产品包括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湿式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钢结构、移动仓储柜、微机控制高压硅整流设备与电控系统。

能在新项目的环保设备选型设计以及对老设备的扩容、改造等方面,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及场地情况为企业量身订做出合理、最有效的配备方案及设备。

商业规划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一个亿,比上年上涨约26.34%;营业总成本7,766万元,毛利率较上年减少5.35%;营业利润438万元;收国家补贴款130万元;净利润约52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约666万元。

1、技术生产方面:2018年,公司共申请专利8项,公司密切关注环保行业前沿技术,不断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与原有产品的转型升级。

根据市场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共投入研发费用42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了9.44%,产品获得了客户的高度好评。

2、市场拓展方面:受到2018年度经济行情与政策环境影响,公司继续选择保守发展,在守住原有的除尘器市场的同时,努力开发新的优质客户。

我公司在去年建立了有效的销售渠道和强大的销售队伍,由原来的全民营销模式中对各个销售人员进行区域划分;发展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原有客户资源进行新老产品的推广。

同时公司努力提升营销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质量、技术上的优势,并保证后期服务。

3、公司加强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提升管理效益:2018年公司更加完善了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事、研发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为了节约办公成本,将市场部搬迁到了公司总部,为了市场与生产更好地相结合,及时、准确的反馈客户需求,强化了公司监督规范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发展进程

2000年5月19日,浙江诸暨利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由俞利苗、陈学英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

俞利苗、陈学英实缴注册资本分别为45万元、5万元。

2000年5月16日,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诸天阳所验[2000]第13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00年5月1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0年5月19日取得了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6812001681。

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利苗,住所为诸暨市王家井镇会议桥村,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安装环保设备,线路、管道、电气安装。

2015年10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15年10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中汇沪会审〔2016〕0009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净资产值为35,015,409.31元。

2016年1月9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121号《评估报告》。

经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5019.57万元。

2016年1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35,015,409.31元按1:0.856766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3000万股,其余5,015,409.31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按原股权比例投入股份公司;同日,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6年1月1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俞建伟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俞利苗、苑举林、徐天飞、俞瑶、朱海燕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郑元杰、王建勇为公司监事;并通过了《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2016年1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中汇沪会验〔2016〕0026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6年1月28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浙江诸暨利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5,015,409.31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1:0.856766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人民币3000万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5,015,409.31元计入股份公司(筹)资本公积。

2016年2月16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6817236162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