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力业务和煤炭业务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煤炭销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综合能源类企业,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英文简称:WTECL。
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30日,于199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总部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26、27层。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电力、石化、储能等能源产业,主营业务形成了煤电互补的综合能源经营格局。
公司控股股东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是一家综合型的产业控股集团公司。
永泰集团目前主要产业有能源、投资、金融、房地产等板块。
一、储能转型发展。
公司确立了聚焦全钒液流电池、构建储能全产业链的转型目标,有序推进“钒矿资源整合、开采冶炼、电解液制备、电堆及关键材料生产、系统集成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布局。
通过合资设立储能发展平台公司、收购优质钒矿资源、开展发电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与长沙理工大学及贾传坤教授合作取得多项全钒液流电池核心专利技术和后续研发能力等项目落地与实施,公司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架构与布局已经基本形成。
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快推进各储能项目及生产线建设,已拥有相关专利技术10余项,自主研发的首台32千瓦钒电池电堆已于2023年3月初完成制造并测试成功,一期300MW/年新一代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和一期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已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相关储能项目将于2024年陆续投产见效,将成为公司发展的第二增长极。
公司将结合自身产业、管理优势,通过与央企、地方国企、科研院所及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全面打造和完善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新材料、装备制造和项目系统集成、技术研发迭代等储能全产业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配套技术与相关产品,形成具有自身优势的产品研发与技术迭代能力,实现从储能材料资源整合、储能装备制造与集成到投资储能项目的全面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力争2025年储能产业形成规模;2027~2030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市场占有率30%以上目标,成为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和龙头标杆企业。
二、煤炭业务。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焦煤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及国内冶炼行业核心供应商。
公司目前拥有优质焦煤总产能规模1,110万吨/年,煤炭资源量总计38.57亿吨。
从企业规模上,公司在山西地区拥有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3家煤炭整合主体企业,共15座在产煤矿,煤炭产量多年保持在千万吨级水平。
从煤炭产品上,公司目前在产煤种均为优质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煤种。
与动力煤相比,焦煤价格优势明显,低灰、低硫焦煤品种的市场价格较高、销售情况良好,抵抗市场波动能力更强。
从资源储备上,公司现有的煤炭资源量总计38.57亿吨,其中:优质焦煤资源量共计9.33亿吨,优质动力煤资源量共计29.24亿吨,具有较强的煤炭资源储备优势。
同时,公司正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建设和所属矿井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与产能规模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后续公司所属煤矿总产能规模还将有较大提升。
公司煤炭业务将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高效生产能力,至2027年底前总产能规模力争突破2,000万吨/年。
三、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质的区域绿色清洁能源供应商。
公司所属电力业务控股总装机容量897万千瓦(均为在运机组)、参股总装机容量为421万千瓦(其中:在运装机容量为221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为所属区域电力和热源保供主力军。
公司所属电厂机组单机容量大、技术参数高,所属燃煤机组发电煤耗低,2022年平均供电煤耗为295克/千瓦时,较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煤耗301.5克/千瓦时低6.5克/千瓦时,所有在运燃煤机组均实现了超低排放,符合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属火电行业的清洁能源,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所属电力业务主要分布在江苏、河南两省,为所属区域主要电源支撑点。
同时,公司在江苏张家港拥有1座5万吨级和1座10万吨级的长江煤运码头,形成了1,000万吨/年的煤炭货运吞吐能力,为公司电力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电力业务将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等优势,积极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源供应。
四、石化业务。
公司所属广东惠州大亚湾华瀛石化项目位于国内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是广东惠州市亿吨大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先进石化基地的重要支撑,地处主航道枢纽,拥有海域使用面积137公顷,岸线资源稀缺,区位优势明显。
该项目拥有1座30万吨级和3座2万吨级油品码头,具备2,150万吨/年码头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和1,000万吨/年油品调和加工能力,填补了珠三角地区大型油品调和生产的空白。
该项目拥有油品总仓储能力115万立方米,为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两仓合一”试点单位,并取得了18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为国内仓储经营货种最多的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石化业务将不断增加经营范围,挖掘项目功能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为指引,秉持“以煤电为基、以储能为翼”发展战略,在不断夯实现有煤炭、电力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持续保障传统能源产业基本盘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其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的同时,高举储能大旗、紧盯储能赛道、聚焦全钒液流电池,坚定不移地向储能行业转型,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公司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上半年,面对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外市场与行业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增产增效、提质增效、降本增效、智能增效目标,聚焦煤电主业,科学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奋力攻坚,电力业务效益持续增长,煤炭业务生产运营稳定,海则滩煤矿全面加快建设,企业发展稳定向好。
(一)生产经营工作2025年1-6月,公司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178.94亿千瓦时、售电量169.61亿千瓦时,营业收入78.24亿元;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691.31万吨、销量689.01万吨(其中:对外销售440.51万吨、内部销售248.50万吨),洗精煤产量115.25万吨、销量108.87万吨,营业收入25.38亿元。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6亿元,利润总额3.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6亿元。
因煤炭业务焦煤产品整体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影响,以及电力业务所属江苏主力电厂配合国信沙洲三期投产准备线路施工陪停累计约52天,使得发电量临时下降,致使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1.电力业务一是强化电量营销,积极抢发电量。
2025年上半年,通过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网代理、省间外送电交易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电量计划,所属燃煤电厂共签订年度长协电量250.43亿千瓦时,折合发电量265.32亿千瓦时,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签约电量占年度上网电量71.5%,签约小时数达4,032小时,全省排名第二;裕中能源签约电量占年度上网电量77.2%,签约小时数达3,133小时;周口隆达签约电量占年度上网电量80%,签约小时数达3,045小时。
同时,认真贯彻抢发电量和多供热策略,抓住煤价下行有利时机积极创效,累计完成发电量178.94亿千瓦时、对外供热1,535.4万吉焦,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5月23日发电量7,566.1万千瓦时、负荷率96.7%,创单日发电量历史新高;周口隆达机组负荷率在河南省22家统调60万千瓦等级机组中排名第一;张家港华兴电力一、二期发电利用小时数在省内同类型机组中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一。
二是优化电煤采购,降低燃煤成本。
抓住当前煤炭低价运行市场机遇,通过实施寻优采购、开展市场煤招标和长协煤合理兑现等措施,所属燃煤电厂标煤单价大幅下降,同比降低181元/吨。
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裕中能源和周口隆达燃料采购价格在各自周边区域5家对标电厂中排名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
同时,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不同热值的煤炭采购比例,加强经济煤种掺烧,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
三是开展深调改造,提升辅助服务收益。
通过反复技术调研与论证,分别完成周口隆达#1机组、裕中能源#1机组25%额定负荷稳燃试验,在获得认定后将可新增深调能力98MW,为电网调峰安全、吸纳新能源电量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燃煤机组完成电网深度调峰电量3.72亿千瓦时,取得调峰和调频服务收入4,312万元;燃气机组积极参与电网辅助服务,取得调峰服务收入2,326万元。
四是推进数智赋能,提高智能运维水平。
张家港沙洲电力完成AI智能环保岛改造,利用智能AI算法管控系统,动态优化脱硝、脱硫等工艺参数精准控制,实现系统智能预警,提升设备可靠性和运维智能化水平;联合开发的涵盖输煤皮带巡检机器人、数智化煤场、卸船机无人值守系统等创新技术落地应用,推动煤场管理全面迈入智能物联时代,提升了接卸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增强了系统安全。
2.煤炭业务一是提高单产单进水平,以增产增效为核心。
在焦煤市场弱势运行形势下,优化调整2025年采掘接续计划,分析制约单产单进关键因素并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应出尽出、能出稳出,全力释放优质产能,所属多个煤矿工作面单产单进创纪录。
二是强化煤质管理,以提质增效为抓手。
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级煤质管理工作,根据各矿采场地质条件,结合市场需求、资源储量、洗煤系统、经济效益等因素,坚持“一矿一策”煤质管理,实行原煤产量与精煤回收率挂钩考核,制定涵盖采掘设计、煤系配采、层位采高控制、割放管理、煤质抽检、配洗配售等全流程管控方案,实现了多出优质煤,有效提升综合效益,其中:华熙矿业、银源煤焦煤质比计划提升了1%,康伟集团煤质二季度环比一季度提升3%。
三是推动“一优三减”与智能化,以降本提效为基础。
2025年上半年,优化减少条件差、回收率低采煤工作面5个;压减掘进巷道24条,减少掘进量16,350米,减少9支队伍共325人,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效率和集约化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同时,将系统优化、智能化建设和“三减”工作相结合,通过不断优化生产、运输等系统和采掘布局,建成了智能化采煤工作面5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0个,智能巡检机器人首次在森达源煤矿井下投入使用。
南山煤矿、森达源煤矿智能化矿井建设已于2025年上半年通过政府验收,孟子峪煤矿智能化矿井建设具备验收条件;兴庆煤矿、金泰源煤矿新增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正在稳步推进,将进一步提升矿井智能化水平和采掘效率。
四是深耕技术创新,以创新赋能促发展。
推行端头放煤、切眼放煤,留设小煤柱,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实现增产增效。
2025年上半年,通过端头放煤、切眼放煤量达13.3万吨,多回收煤柱2,094吨;优化论证小煤柱留设方案,实现小煤柱留设“瘦身”,资源充分回收;集广煤矿运用“渐变式”加架技术成功开采三角煤,有效解决了复杂矿界条件下的开采难题;荡荡岭煤矿在副斜井口加装动滑轮组装置,实现以小驱动完成重载提升;兴庆煤矿安装防堵疏松链和煤流碰撞摩擦铁链,实现煤仓双重保障,降低了堵仓概率。
3.石化业务一是合理安排技改,保障安全运行。
2025年上半年,完成了新增#3罐组氮封及油气回收系统、柴油离心泵扩容、二级淡水反渗透改造、2万吨码头空洞治理、#2和#3锅炉大修等技改项目。
二是强化精细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通过加强成本管控和物资管理,提前设定“预估价格”,不断降低招标和工程结算金额;通过降低库存,扩大修旧利废范围,节省物资费用支出;通过生产现场及码头岸用电管理,发挥电气设备无功补偿功能,进一步降低用电量。
4.储能业务一是储能关键核心技术不断积累。
全力攻克电堆能量效率与电流密度迭代升级、电解液负极增容剂筛选和正极增容剂迭代更新,探索碳毡活化、流道双极板、碳布+碳毡、低厚度碳毡等关键材料技术路线,在储能装备制造技术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成功入选“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
截至2025年6月底,储能板块累计拥有专利技术23项。
二是完成企业标准制定。
在顺利完成2kW电堆设计、加工组装后,借助现有测试平台开展性能测试,形成的“2kW全钒液流电池电堆性能测试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通过不断推进标准化工作,将进一步规范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是储能示范项目闭环实证良好。
首座MW级南山光储一体化储能电站项目成功构建“光伏+储能+微电网”工商业应用示范,实现需量管理、应急备电与绿电消纳闭环运行。
项目重点对全钒液流电池开展长时间、多工况实证测试,验证了其在温度变化、不同充放电倍率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积累了大量运行数据支持后续产品优化。
在EPC工程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方面建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四维管控体系,在系统集成方面构建储能系统与光伏发电系统能源综合管理相关技术示范,为后续项目开发及高效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海则滩煤矿建设海则滩煤矿作为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正在全面加快工程建设。
项目井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及动力煤,资源储量11.45亿吨,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便利等诸多优势。
项目矿建工程于2024年6月进入井下二期工程施工,截至2025年6月底工程成巷11,000余米,完成井下二期总工程量的65%,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根据矿建工程进展同步推进。
项目将于明年6月底形成首采工作面开始试生产、年底形成第二个工作面;2027年一季度进行联合试运转,实现当年投产即达产。
项目投产后,公司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资源获取项目情况1.煤下铝资源获取项目取得良好进展。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公司优选兴庆煤矿、金泰源煤矿、森达源煤矿作为采矿权申请试点矿。
地质勘查施工工作已于2025年二季度顺利完成,地质报告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三矿煤下铝资源获得了较好的勘查成果,均达到中型铝土矿矿床规模。
后续将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及采矿权获取工作。
2.优质焦煤资源扩增项目有序推进。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经公司进一步优选,所属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周边优质焦煤边界资源符合规定要求。
在山西省有关主管部门支持下,上述两座矿井边界资源出让程序正在有序启动,公司将根据山西省相关政策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四)还本付息及价值管理工作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稳定运营的同时,认真、及时做好还本付息工作。
自发生债务问题以来至2025年6月末,公司累计现金偿还本金248.11亿元、支付利息145.73亿元,共计现金偿付本息393.84亿元;有息负债规模由709.47亿元大幅下降至382.85亿元,资产负债率由73.18%大幅下降至51.58%,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且随着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有息负债余额和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近年来已有20余家金融机构上调公司分类评级,信用修复基本完成,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支持力度逐年上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强化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工作精神,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于2024年6月制定了5亿元至10亿元股票回购计划,已于2025年6月23日如期完成,并于2025年7月2日完成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工作。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5.01亿元,回购并注销股份4亿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8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18亿股变更为218.18亿股,进一步提升了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提高了公司股东回报,促进了公司价值提升。
(五)安全管理工作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责任落实为核心,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控水平。
1.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公司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周分析、日调度”机制,强化重大风险源头治理。
同时,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领导带班排查相结合的隐患治理模式,落实“五定”原则整改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2.加强高风险作业管控。
电力板块强化机组检修管理,完成了9台机组等级检修,严格执行“三措两案”审查,保障作业安全。
煤炭板块实施穿透式监督,对采掘面过地质构造、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行二级公司审批、现场跟班、技术监控和考核问责四重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3.及时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公司系统部署雨季“三防”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强化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环境保护工作公司不断强化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政策,持续完善环保管理体系。
2025年上半年,所属企业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1.强化环保工作监督和责任落实。
公司坚持将环保工作作为生产经营的核心要务,持续完善环保管理、监督考核及问责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各业务特点,针对性制定环保与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2.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技术改造。
公司不断加大对生产设备环保改造和污染物排放治理力度,保证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所属裕中能源完成#4机组脱硝精准喷氨系统改造,进一步降低氨气耗量,提高机组脱硝环保指标和系统可控性、稳定性;所属周口隆达机组灵活耦合零碳生物质可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替代标煤3.1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25万吨。
3.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和治理效果。
公司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用于环境优化与治理、环保设备维护与更新、技术研发与工艺改进,确保了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降低了能耗与排放。
同时,公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各项在建工程和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均达到政府相关环保规定要求。
(七)内控管理工作1.着力推进制度和流程的融合。
一是对制度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动态评估制度有效性,全面梳理各环节管理制度文件,做到完整性评估、有效性评估以及运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按照流程管理办法要求,推进各单位流程梳理,从流程建设、优化和再造角度,做到动态调整,形成“制度—流程—执行”闭环管理。
2.强化重点领域控制活动的监督。
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控制活动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控制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使专项监督更具针对性;二是将日常监督中存在问题和重点领域控制活动进行同步融合,深入查找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通过“整改—验收—回头看”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真正发挥专项监督的时效作用。
3.识别五要素和控制活动的风险。
一是从岗位出发,逐级进行风险识别,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形成公司层面风险清单;二是从业务出发,编制风险成因分析表和风险策略;三是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重大风险,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流程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进行重点控制,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切实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
(八)内部监督工作1.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认真开展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过程中,充分结合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方案,在现场审计中严格执行落实,并及时纠正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组织、计划管理、项目招标以及集采集销等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益。
2.专项监察工作。
根据公司所属单位业务特点,重点围绕相关单位关键领域和易发问题点开展专项监察和“回头看”工作。
在燃料煤和物资采购、煤炭和副产品销售、工程及服务类项目招标、干部选拔和任用等关键环节精准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化解管理风险、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泰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88年11月6日以泰经改发(1988)96号文批准,以泰安润滑油调配厂作为发起人,改组为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199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0年10月22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有关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变更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WINTIMEENERGYCO.,LTD.”。
近日,公司已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有关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WINTIMEENERGYCO.,LTD.”变更为:“WINTIMEENERGYGROUPCO.,LTD.”。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王广西 | 2024-09-12 | 1000000 | 1.06 元 | 4750000 | 董事 |
| 涂为东 | 2024-09-11 | 500000 | 1.05 元 | 44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涂为东 | 2024-09-10 | 300000 | 1.06 元 | 39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光华 | 2024-09-10 | 200000 | 1.05 元 | 23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军 | 2024-09-09 | 300000 | 1.06 元 | 48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军 | 2024-09-09 | 100000 | 1.06 元 | 24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光华 | 2024-09-09 | 200000 | 1.06 元 | 21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巩家富 | 2024-09-09 | 500000 | 1.06 元 | 195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结流 | 2024-09-06 | 100000 | 1.08 元 | 23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常胜秋 | 2024-09-06 | 200000 | 1.07 元 | 47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9-06 | 50000 | 1.07 元 | 15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军 | 2024-09-05 | 200000 | 1.07 元 | 45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9-05 | 300000 | 1.07 元 | 4450000 | 监事 |
| 常胜秋 | 2024-09-05 | 200000 | 1.07 元 | 45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光华 | 2024-09-04 | 100000 | 1.07 元 | 19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常胜秋 | 2024-09-04 | 200000 | 1.07 元 | 43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9-04 | 150000 | 1.07 元 | 145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窦红平 | 2024-09-03 | 300000 | 1.09 元 | 4720000 | 董事 |
| 王结流 | 2024-09-03 | 200000 | 1.09 元 | 22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军 | 2024-09-03 | 200000 | 1.08 元 | 23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9-03 | 200000 | 1.08 元 | 4150000 | 监事 |
| 常胜秋 | 2024-09-03 | 200000 | 1.09 元 | 41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9-03 | 100000 | 1.08 元 | 13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窦红平 | 2024-09-02 | 300000 | 1.1 元 | 4420000 | 董事 |
| 王结流 | 2024-09-02 | 200000 | 1.1 元 | 20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军 | 2024-09-02 | 300000 | 1.1 元 | 43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涂为东 | 2024-09-02 | 200000 | 1.1 元 | 36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9-02 | 300000 | 1.1 元 | 3950000 | 监事 |
| 刘明杰 | 2024-09-02 | 200000 | 1.11 元 | 12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窦红平 | 2024-08-30 | 200000 | 1.11 元 | 4120000 | 董事 |
| 杨明才 | 2024-08-30 | 300000 | 1.12 元 | 1406000 | 监事 |
| 窦红平 | 2024-08-29 | 200000 | 1.1 元 | 3920000 | 董事 |
| 王军 | 2024-08-29 | 100000 | 1.09 元 | 40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8-29 | 200000 | 1.1 元 | 3650000 | 监事 |
| 常胜秋 | 2024-08-29 | 200000 | 1.1 元 | 39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卞鹏飞 | 2024-08-29 | 500000 | 1.09 元 | 238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军 | 2024-08-28 | 100000 | 1.1 元 | 39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军 | 2024-08-28 | 200000 | 1.1 元 | 21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广西 | 2024-06-21 | 1000000 | 1.19 元 | 3750000 | 董事 |
| 涂为东 | 2024-06-21 | 800000 | 1.19 元 | 34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光华 | 2024-06-21 | 300000 | 1.19 元 | 18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常胜秋 | 2024-06-21 | 240000 | 1.19 元 | 37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王军 | 2024-06-20 | 110000 | 1.21 元 | 380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军 | 2024-06-20 | 300000 | 1.21 元 | 19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6-20 | 100000 | 1.2 元 | 10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6-18 | 50000 | 1.22 元 | 9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常胜秋 | 2024-06-17 | 200000 | 1.22 元 | 35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6-17 | 100000 | 1.22 元 | 85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6-14 | 500000 | 1.23 元 | 3450000 | 监事 |
| 窦红平 | 2024-06-13 | 300000 | 1.21 元 | 3720000 | 董事 |
| 李光华 | 2024-06-13 | 100000 | 1.2 元 | 15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曹体伦 | 2024-06-13 | 500000 | 1.21 元 | 2950000 | 监事 |
| 常胜秋 | 2024-06-13 | 400000 | 1.22 元 | 33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窦红平 | 2024-06-12 | 400000 | 1.23 元 | 3420000 | 董事 |
| 王军 | 2024-06-12 | 890000 | 1.22 元 | 369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巩家富 | 2024-06-12 | 483900 | 1.23 元 | 145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刘明杰 | 2024-06-12 | 250000 | 1.23 元 | 75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窦红平 | 2024-06-11 | 300000 | 1.23 元 | 3020000 | 董事 |
| 王结流 | 2024-06-11 | 500000 | 1.23 元 | 18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涂为东 | 2024-06-11 | 200000 | 1.23 元 | 26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杨明才 | 2024-06-11 | 300000 | 1.23 元 | 1106000 | 监事 |
| 李军 | 2024-06-11 | 200000 | 1.23 元 | 16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李光华 | 2024-06-11 | 100000 | 1.22 元 | 14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常胜秋 | 2024-06-11 | 160000 | 1.23 元 | 2950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巩家富 | 2024-06-11 | 16100 | 1.24 元 | 9661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卞鹏飞 | 2024-06-11 | 500000 | 1.23 元 | 188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