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BOPP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战略,发挥科技发展精神,将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蓝也制造”向“蓝也创造”发展、“蓝也速度”与“蓝也质量”共进、“蓝也产品”向“蓝也品牌”提升,从德国等地引进先进的薄膜材料生产设备并加以数字化、智能化、科技化改造,最终实现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信息互联化。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BOPP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种类丰富,包括胶带膜、制袋膜、食品包装膜、香烟包装膜、珠光膜、覆书膜等。
公司主要产品为印刷制袋膜、胶带膜和塑编复合膜,具有质轻、无毒、无味、防潮、拉伸强度高、透明度好、印刷性能优良等优点。
2013年2月25日,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13]第072751号),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蓝也薄膜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0日,浪莎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通过了蓝也有限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013年3月21日,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义务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浙至会验义[2013]第78号),截至2013年3月20日,蓝也有限已收到浪莎集团缴纳的出资1,000万元。
2013年4月7日,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也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2年3月2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332B003900号),以2021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6,410,388.39元。
2022年3月23日,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浙江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0063号),采用成本法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8,988.79万元。
2022年3月24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22年7月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387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24日,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96,410,388.39元折合股份公司14,812.5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分别持有,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3月28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06564629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