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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氟硅 - A22312.SH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终止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Zhongtian East Fluorine Silicon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6-01-25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中天氟硅
股票代码
A22312.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2 %
董秘
吴飞华
董秘电话
0570-8598083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晓华、张玲莉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800784436936U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6-01-25
法定代表人
林加善
董事长
林加善
企业电话
0570-8598083
企业传真
0570-8598089
邮编
企业邮箱
purchase@ztsilicon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硅甲基单体、环体、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十几种产品,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上下游产品产业链。

公司目前已具备从金属硅粉加工到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对有机硅单体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近年来,公司主持起草或参与了《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工业用三甲基一氯硅烷》、《建筑用硅烷改性聚醚密封胶》、《硅橡胶用炭黑色浆》等8项行业团体标准。

公司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博士工作站、市级重点创新团队、市级专家工作站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2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2项。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设立硅材料营销中心和新材料营销中心,分别负责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国内销售,同时在硅材料营销中心下专门成立外贸部负责拓展境外客户,产品远销美国、印度、韩国、比利时、意大利和荷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拥有较为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电器、电力和新能源、纺织、医疗、个人护理及工业助剂等行业,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以“诚信、品质、砺新、敬责”为核心理念,以“致力成为绿色硅材料的优质服务商”为愿景,不断扩大装置生产规模,发展高性能、高附加值绿色环保新产品,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加速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最终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多元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氟硅有限由中天建设、巨化集团、金中尧、楼锦其及叶艳丽于2006年1月25日共同出资成立,氟硅有限成立时名称为“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核发注册号为3308002003267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2006年1月23日,氟硅有限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于2006年6月30日前分两次缴足。

2006年1月25日,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衢瑞验字[2006]15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06年1月25日,氟硅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00%,均系货币出资。

2006年5月26日,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衢瑞验字[2006]1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5月26日,氟硅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00%,均系货币出资。

2022年2月25日,中汇事务所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0460号”《专项复核报告》,对氟硅有限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

公司系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氟硅有限于2021年12月24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氟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氟硅有限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21年9月30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中汇事务所为改制审计机构,中同华评估为改制评估机构。

2021年11月22日,氟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中汇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21]7707号”《审计报告》、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21670号”《资产评估报告》;同意以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40,908,732.08元中40,000.00万元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40,000.00万股(即发起人股本),每股1.00元,净资产中专项储备1,280,917.12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储备,剩余净资产439,627,814.96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关于变更设立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同日,中汇事务所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785号”《验资报告》。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