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07
实施日期:2021-05-10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0-04-30
实施日期:2020-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因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