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01
实施日期:2024-10-09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公司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3-04-29
实施日期:2023-05-05
st变更详细原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