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30
实施日期:2024-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