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26
实施日期:2021-06-02
st变更详细原因: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发布日期:2019-04-30
实施日期:2019-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发布日期:2019-04-23
实施日期:2019-04-24
st变更详细原因:违规担保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13.3.2条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五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