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4
实施日期:2019-08-15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发布日期:2018-04-26
实施日期:2018-04-27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2018年4月26日停牌一天,于2018年4月27日开市起复牌并于同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