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0
实施日期:2022-04-27
st变更详细原因: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发布日期:2020-06-24
实施日期:2020-06-29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