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9
实施日期:2022-05-20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9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发布日期:2021-04-23
实施日期:2021-04-26
st变更详细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一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之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