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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星文化 - A18123.SZ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审核不通过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Shanghai CanXing Culture & Media Co., Ltd.
成立日期
2006-03-24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灿星文化
股票代码
A18123.SZ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上海星投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1.6761 %
董秘
王艳
董秘电话
021-52032676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斌、倪一琳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105786734742N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06-03-24
法定代表人
田明
董事长
田明(Tian Ming)
企业电话
021-52032676
企业传真
021-52032679
邮编
200001
企业邮箱
ir@canxingmedia.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17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综艺内容制作和产业链开发运营。

经营范围: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电脑多媒体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机电设备、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文化”、“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视和互联网节目制作和运营商。

公司注册在上海市长宁区,注册资本金3.6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在文化综艺节目领域形成了工业化、一体化的制作运营体系,建立了从节目研发、遴选,到节目内容制作落地,再到节目推广营销及后续衍生品开发运营的完整业务流程,形成了一批引领国内娱乐文化发展方向的“大投入、大制作”现象级电视节目,在收获高收视的同时也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公司制作的文化综艺节目超过20档,内容涵盖音乐、舞蹈、综合才艺、访谈等多种类型。

其中不乏《中国好声音》、《中国新歌声》、《出彩中国人》、《中国好歌曲》、《了不起的挑战》、《蒙面唱将猜猜猜》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节目。

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已经获得了观众和业内人士的一致认可,“灿星制作”已成为传媒界知名的品牌标志,建立了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娱乐资源整合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和观众可信赖的娱乐品牌。

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公司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共同运营”的新型商业模式,对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节目内容方面,灿星文化坚持原创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投资、创作、传播主旋律作品为指导思想,以用产品服务大众,用产品繁荣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己任。

节目均以弘扬主旋律作为内容核心,品质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

除获得良好的收视率外,也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在传播方面,灿星文化以担负我国文化“走出去”为使命,拥有让中华文化在国际上更有效传播的远大理想和抱负。

联合制作的《中国好歌曲》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已实现海外的版权销售。

未来,灿星文化将以强大的创造力和执行力,不断创作不同题材的节目,更加深入的参与到国际文化市场的竞争,为我国文化“走出去”贡献全部的力量。

灿星文化将继续坚持优质内容制作,制作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基因和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创新节目,引领行业自主创新,为公司打造“文化生态平台”经营战略打下扎实基础,努力成为中国顶尖、世界著名的文化传媒企业,担当起向世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辐射我国极具魅力的核心价值之重任,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

发展进程

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于2006年3月24日由贺斌、盘斌两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23日,贺斌、盘斌签署《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

2006年3月24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华会验字(2006)第334号),截至2006年3月24日止,灿星有限已收到股东贺斌缴纳的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股东盘斌缴纳的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8年10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4293号),对上述出资进行复核。

2006年3月2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向灿星有限下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62058988)。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灿星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将灿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16年3月31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50207_K04号)审计的灿星有限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46,970,547.28元为基础,按照1:0.5564的折股比例,折为360,000,000股,由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在灿星有限中的出资比例认购,余额人民币286,970,547.28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等议案,同意灿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灿星文化。

2016年7月29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050207_K02号),对灿星文化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7月29日止,灿星文化已经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60,000,000.00元。

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灿星有限经审计的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人民币646,970,547.28元折股,股份总额3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60,000,000.00元整,余额人民币286,970,547.28元转作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86734742N)。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75,299,849.00元。

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上海星投、上海昼星、西藏源合、上海岩衡、平潭沣淮、平潭沣浦、田明、曹斌、宁波奥腾、宁波芳华、宁波丰财、汉富资本签署《股东协议》,约定宁波奥腾溢价增资人民币43,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773.9924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宁波芳华溢价增资人民币20,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59.9964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宁波丰财溢价增资人民币12,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215.9979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汉富资本溢价增资人民币10,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79.9982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

2017年12月1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2025号),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宁波奥腾实际缴纳人民币43,000.0000万元,人民币773.9924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42,226.00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宁波芳华实际缴纳人民币20,000.0000万元,人民币359.9964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9,640.00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宁波丰财实际缴纳人民币12,000.0000万元,人民币215.9979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1,784.00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汉富资本实际缴纳人民币10,000.0000万元,人民币179.9982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9,820.00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2月1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灿星文化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86734742N)。

2018年2月2日,苏州海鲲、平潭沣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平潭沣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5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2,500.00万元转让给苏州海鲲。

同日,苏州海鲲、上海岩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岩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5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2,500.00万元转让给苏州海鲲。

2018年3月12日,新余海鲲、上海昼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昼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64,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4,800.00万元转让给新余海鲲。

2018年4月2日,宁波君度、曹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曹斌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2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4,000.00万元转让给宁波君度。

同日,宁波君度、上海岩衡、平潭沣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岩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5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2,500.00万元转让给宁波君度;平潭沣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3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3,500.00万元转让给宁波君度。

2018年4月8日,汉富资本、曹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曹斌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6,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1,700.00万元转让给汉富资本。

2018年4月26日,北京朗玛永安、上海昼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昼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0,000股股份,按55.5556元/股的价格,作价人民币10,000.00万元转让给北京朗玛永安。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5,299,849.00元增加至人民币383,399,768.00元。

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8年6月19日,上海星投、上海昼星、田明、杭州阿里创投、灿星文化签署《增资认购协议》,杭州阿里创投溢价增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449.9955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2018年6月19日,上海星投、上海昼星、田明、西藏齐鸣音乐、灿星文化签署《增资认购协议》,西藏齐鸣音乐溢价增资人民币16,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59.9964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

2018年6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330号),截至2018年6月22日止,杭州阿里创投实际缴纳人民币20,000.00万元,人民币449.9955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9,550.00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西藏齐鸣音乐实际缴纳人民币16,000.00万元,人民币359.9964万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5,640.00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6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灿星文化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8673474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