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黄金料、黄金饰品、镶嵌饰品、钻石成品、翡翠饰品批发。。
经营范围:黄金、铂金、珠宝、钻石首饰、玉石翡翠、工艺品、金属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黄金、铂金、珠宝、钻石首饰的生产加工。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黄金料、黄金饰品、镶嵌饰品、钻石成品等几大类,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装饰、投资和心理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853,094.7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91%;实现净利润-1,002,645.9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22,014.82元。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几个重要客户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等销售减少,使得全年黄金饰品、镶嵌饰品、成品钻收入下降较大,净利润亏损主要是由于销售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本期毛利率为7.49%,较上年同期基本相同。
2000年6月22日,陈晋榕、叶志元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隶源基珠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陈晋榕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叶志元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2000年6月9日,深圳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执信验字【2000】076《验资报告》,验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出资到位。
2000年6月22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44030120490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1月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5】006687号《审计报告》,验证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41,371,053.83元。
2015年11月6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223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4,191.39万元。
2015年11月1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深圳市隶源基首饰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公司股改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股改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并同意以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41,371,053.83元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按1:0.9549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3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总计股本135,000,000股,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6,371,053.8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1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1月19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设立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选举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隶源基首饰(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1月1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对深圳市隶源基首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24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将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注册资本135,000,000.00元,余额6,371,053.83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次以净资产折股,未涉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故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2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颁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424917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202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