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按照环保部要求进行规范化、资源化拆解处理,享受财政部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基金补贴实现企业盈利。。
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其他废物HW49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铁精矿、钢材的批发,普通机械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市场价格回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按照 环保部要求进行规范化、资源化拆解处理,享受财政部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基金补贴实现企业盈利。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
公司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塑料的无害化回收,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完善和拓展市场渠道,合理选择优质客户,有效把控风险,合理进行资源配置。
(一)财务状况2018年1-12月,公司按照既定的经营模式稳定经营,实现营业收入46,039,803.16元,相比上年同期51,975,541.87元减少11.4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拆解材料销售价格随之下降,废弃电器拆解产物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实现净利润5,669,501.87元,相比上年同期5,776,270.85元减少1.85%;报告期末资产总计147,045,943.46元,相比报告期初158,852,455.98元减少7.4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使公司资产应收账款减少,同时公司用上述该补贴款偿还余永望个人借款1,900万元,公司负债减少。
(二)内部管理在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针对新入职员工开展了入职培训,针对管理人员开展了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公司员工培训做到了覆盖全员,且有针对性。
本年度公司强化了责任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优化了各部门职能。
(二)行业情况(一)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据此目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补贴品种由原有的5类增加到14类,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
随着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未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的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
截止本报告期末,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根据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全国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企业共计109家。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7月下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国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要求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水平。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主要向个体化进行采购为主,2015年6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该目录相比(财税【2011】115号),增加了再生资源的税收优惠,给予相关综合利用资源及产品30%-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我国现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门槛非常低而且分散,合法合规的回收渠道还没有建立,大量从事回收的个体商贩都缺乏环保意识。
该目录的优惠政策受益方为拆解、利用企业。
此政策将有助于我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的规范建设,同时行业也得到了健康发展。
(三)2018年是环保政策之年。
生态文明建设被赋予前所未有的高度。
环保督察已呈常态化,污染治理需求激活、市场进一步扩大,趋紧的环保要求和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促进环保行业的正向发展,为节能环保各领域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环保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重要发展机遇。
博旺兴源有限成立于2009年03月31日,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武汉市博旺兴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余永红和卜太银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余永红以货币认缴18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00%;卜太银以货币认缴12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00%。
2009年3月30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09]第ZX-3-151号)确认,截至2009年3月30日止,博旺兴源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
2009年3月3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向博旺兴源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
成立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铁精矿、钢材的批发。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或多或少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住所为洪山区和平乡联盟路9号。
2013年4月2日,博旺兴源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因行政区划的变更,将公司住所变更为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建设村。
2012年,武汉市洪山区建设乡划归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原洪山区建设乡相关项目移交至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化学工业区分中心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武汉市化学工业区根据该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发展的需求,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博旺兴源申请的建设用地所处地块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
2013年3月7日,公司工商登记机关由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为武汉市工商局化学工业区分局。
2013年4月2日,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建设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了证明:因行政区划的变更,博旺兴源有限的住所发生相应变更,企业地址未发生变动,此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
2013年4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4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2-00719号),确认公司净资产为75,543,674.05元。
2014年11月26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4]第240号),对公司截至2014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状况进行了评估,确认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9,298.93万元。
2014年12月23日,博旺兴源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将博旺兴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以博旺兴源有限截至2014年10月31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2-00719号)审定的账面净资产75,543,674.05元,按照1.3:1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58,000,000.00股,其余17,543,674.05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8,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58,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
此次整体变更系由博旺兴源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博旺兴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份额按上述比例折股,股份公司成立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4年11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2-00055号)予以验证。
201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等议案,并作出了股东大会决议。
2014年12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注册号420111000077674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80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