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长春燃气
  • 企业英文名: Changchun Gas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600333.SH
  • 注册资本: 60903.0684 万元
  • 上市日期: 2000-12-11
  • 大股东: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8.75%
  • 董秘: 李东辉
  • 董秘电话: 0431-85954591
  • 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楠、祖广洲
  • 律师事务所: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概念板块: 燃气 吉林板块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天然气 机构重仓 东北振兴 央国企改革 油气设服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吉林
  • 成立日期: 1993-06-08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0257210XR
  • 法定代表人: 董志宇
  • 董事长: 董志宇
  • 电话: 0431-85954615,0431-85954383,0431-85954591
  • 传真: 0431-85937858
  • 企业官网: www.ccrq.com.cn
  • 企业邮箱: changchungas@163.com
  •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邮编: 130021
  •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车用气业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和延伸业务。
  • 经营范围: 煤气、焦炭、煤焦油生产销售、天然气销售、天然气供热服务、电力项目开发、燃气管理、燃器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煤焦油深加工、燃气工程安装、工程材料销售;粗苯生产、销售(仅供分公司持证经营);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每小时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砂、碎石;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包括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以定向募集方式于1998年经过资产重组设立,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A股市场燃气行业第一股(600333),长春燃气股东为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75%),另有41.25%股权归其他社会公众股所有。长春燃气主要经营天然气生产销售、清洁能源综合开发、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加气、燃气工程安装、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等业务,拥有为城市民用、工商业、产业园、车用等终端客户群服务的完整能源供销体系。目前公司业务已经拓展至省内8个城市、燃气设计业务已经进入到国内100多个城市。主要业务板块分为:以长春市区燃气及分布式能源供应服务等为代表的燃气板块;以长吉图为轴线辐射延吉等吉林省燃气业务投资板块;是东北区域综合能源利用和发展的引领企业。企业先后获得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吉林省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吉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吉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 发展进程: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2月31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商业规划: 2024年为公司“创新执行年”,公司依托成熟燃气业务和逾百万客户群体的共同优势,秉持市场化理念,深耕燃气市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效能。面向客户大力拓展终端销售业务,针对工、商业用户重点发展综合能源供应,全力推动升级转型与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稳主业、拓新业、控成本、强服务”方针,公司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深耕燃气主业,借助管道优势拓展综合能源业务,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延伸业务推进,推动长春市实施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严控运营费用,降低采购成本,圆满完成年度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4亿元,燃气销量5.44亿立方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15.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456.40万元。1、持续发力燃气销售,推行燃气安全社区网格化智慧监管,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新开栓供气5.46万户,燃气用户达180.24万户。天然气年销量5.4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41%;营业总收入23.04亿元,同比下降0.18%。主要因冬季平均气温高于上年,致销气量减少。2、积极探索新商业模式,培育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多元化发展取得新进展,通过“央地合作”拓宽城市气源供给,推进外资合作做强延伸业务,共享资源践行双碳政策,开拓综合能源业务新模式。3、探寻降本路径,实施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采购、输配、销售各环节成本,运营费用与上年持平。保障主力气源同时,采用“多气源、互联互通”供气模式,通过商务谈判获取低价气源,降低采购成本。4、提升服务效能,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报告期内,多次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塑造优质品牌形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服务满意度跃居第1名,荣获2024年长春百强企业称号。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