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农业机械、园林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经营范围:农业、林业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农作物秸杆还田及综合利用设备、园林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以上仅限环保审批项目);履带式拖拉机、开沟机的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一直致力于农业机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智能化多功能履带式拖拉机及成套装备、残膜回收一体机(残膜回收机)、胡萝卜收获机、水田埋茬耕整机、甜菜收获机械、后挖掘、旋耕机、割草机等70个系列500余种型号的各类产品,年产能力4万台套,产品在新疆、内蒙古、东北、长三角、湖南、湖北、四川等地拥有一定的声誉,并且远销欧洲、澳洲、美洲和东南亚,公司生产的悬挂式农机具出口额近几年稳居前列。
公司前身为常州汉森机械有限公司,由常州汉鹏商贸有限公司、BRENTOWEN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设立时的营业范围为农业、林业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设备、园林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的制造(以上仅限环保审批项目);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常州新北区通江北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小春。
根据公司设立时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甲乙双方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其余出资应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根据公司《验资报告》(常延陵外验(2006)第0119号、0120号、0121号、0123号、常延陵外验(2007)第0112号、0118号)显示,公司注册资本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股东分6期全部缴足。
2006年12月14日,有限公司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苏常总字第004722号)。
2016年3月20日,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BRENTOWEN(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美元出资平价转让给ZHUKEVINYE(受让方),并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章程修订。
同日,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5月20日,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18年11月8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苏公W[2018]A1127号),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3,445,098.67元。
2018年11月12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1059号),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031.31万元。
2018年11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8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83,445,098.67元按照1:0.87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72,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60.00万元,扣除专项储备后,剩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17日,全体股东召开股份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管理制度,选举9名股东代表董事(李小春、张玉萍、李晔、朱敏、翟光兰、葛瑜、钟世启、胡宗栩、莫毅松)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吴祝祥、李长伟)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胡道红)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8年11月29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8]B126号),对股份公司设立的实收股本完成审验。
2018年11月26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为7,260.00万元。